3月19日晚,绍兴市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讨论学习,围绕“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线展开大讨论。支部成员紧紧围绕主题,或结合实际,或旁征博引,对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准确定位公诉部门在整个检察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必须牢固树立监督强则检察强,监督强则公诉强的理念。”绍兴市检察院公诉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杨琦说,“要牢固树立‘大监督’的理念,拓宽监督的渠道和手段,法律监督贯穿公诉工作的始终,从侦查阶段的提前介入到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判决后续参与社会治理等每一环节都可开展法律监督。”
员额检察官张立新认为,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人力物力置于重点工作上,对此,他提出三个“聚焦”。“聚焦检察主要业务展开,聚焦民众和舆论重点关注的案件展开,聚焦事关民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的案件展开。”张立新表示。
办公室主任丁新潮指出,法律监督者业务水平高,才能彰显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维护好公平正义。“正人先正己,监督别人除了要有卓越的业务能力,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形象,具备道德制高点和人格感召力。”丁新潮说。
思想在碰撞中升华,共识在交流中形成。下一步,绍兴市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工作主线,切实将其贯穿到工作谋划、职能履行、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各环节,使之成为引领我市检察工作发展的核心和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