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赵君芳:做温暖的法律人
时间:2013-02-22  作者:刘晓雯  新闻来源:宣教处  【字号: | |

赵君芳:做温暖的法律人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她是有温度的,女性法律工作者更应该在执法中多一点温情和关怀”,这是上虞市检察院公诉人赵君芳的信条。

温暖 以公正为前提

    2011,她承办了一起抗诉案,被告人贝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沈某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互殴。在打斗过程中,贝某某用拳头击打沈某身体,造成沈某6根肋骨骨折。经鉴定,沈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当地法院一审以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

    案子判决后,被害人沈某及家属认为所判刑罚太轻,不断上访,并提请上虞市检察院提起抗诉。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案件情况,赵君芳一次次地与案件当事双方联系沟通,了解到两家是邻居,一直有矛盾,案件发生后更是多次争吵,而且该案一审过程中,被告人贝某某认罪态度极差,未赔偿被害人任何经济损失或精神安慰,一审判决后,贝某某也不认罪服法。

    一审中被告人贝某某不认罪服法提出了几个理由:被害人存在事先受伤可能、事发后沈某在镇医院拍摄的X光显示排除骨折,后CT显示骨折等,为了使被告人信服,赵君芳走访了上虞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若沈某事先受骨折伤可能就诊的所有医院,查询病历记录,请骨科医生进行病理分析等,新的证据一一击碎了贝某某的狡辩。

    最终,上虞市检察院以一审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二审过程中,因程序违法,被发回重审。经上虞市法院再审后,以被告人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改判后,被告人贝某某认罪服法,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万余元,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持续了近两年的上访终于得到了结。

温暖 源于关怀

 

    “赵君芳擅长做群众工作,她做起群众工作来,有种超出实际年龄的耐心和老练,”上虞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唐冠标这样评价她。

    “其实,我只是对案件当事人更多了一点关心而已,”赵君芳笑笑。

    2012年,她办理了一起传销案,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她发现公安机关提供的王猛身份信息,并不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她对此调查后确认案件中涉嫌非法拘禁的被告人是王猛猛,而不是公安机关侦查的“王猛”。

    经过进一步查实,赵君芳联系到了远在河南的王猛猛的家人,王猛猛的父亲在她办公室里见到了儿子,“家里已经很多年没有他的消息,我们甚至以为他出了什么事,虽然这次见面是因为他犯了罪,但对于我们做父母的来说,有了儿子的消息比什么都重要”,老父亲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正是因为赵君芳这“多一点”的关心,上虞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叶源源才放心地把大部分未成年人案件交给她办,而她也总能在严与宽之间找到平衡。

    去年,3个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被移送到上虞市检察院,赵君芳在讯问时察觉到他们的抵触情绪,于是她联系了他们的父母,当着父母的面,从思想根源为孩子们分析他们的犯罪行为,并指出了父母教育方式的不当,最后三个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父母都流下了眼泪。

    “你说出了我们一直想对孩子说却从来没出口的心里话,也让我们认识到了我们教育上的失误,谢谢你……”任某某的母亲打电话给赵君芳说。

    公诉科副科长唐冠标总爱开玩笑地说她:“怎么又‘虐待’孩子了?”

    赵君芳知道,孩子们的眼泪,说明他们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这个有着温暖笑容和心灵的女检察官,不足2年时间内已办理案件近200起,其中上访案5起,均案结事了。

    当问及她有没有秘笈时, 赵君芳说:“我凭的就是热爱与耐性,若非要说有秘笈,也许就是那两年的教师经历吧。”

    在参加检察工作前,赵君芳曾在一所乡镇山区学校做过2年教师。在与孩子们的朝夕相处中,不仅练就了她的好口才,更重要的是使她更加懂得关怀,更有责任心,也更认真和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