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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院出台工作意见加大惩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
时间:2011-03-09  作者:  新闻来源:越城区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7号《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近日,越城区院出台《关于加强惩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意见(试行)》,建立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从五方面入手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

一是建立与外部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协作机制,整合现有事故调查做法措施,解决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协作的随意性问题,促进安全生产专项调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情况,摸排查找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积极沟通协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案件移送机制。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越城、镜湖、袍江公安分局、越城区安监局、市国税稽查局及地税稽查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协调和信息交流,完善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的有效监督。

二是加强内部力量协作配合建设。加强内部科室在整体运作、案件线索、侦查模式上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在整体运作上,建立反渎、反贪、预防、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基层检察室等部门的季度联席会议制,通过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新出台的反渎法规、政策、制度,交流探讨查办案件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适用等问题,构建反渎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的“一盘棋”格局;在案件线索上,健全侦监、公诉、反贪、民行等部门在各自办案中发现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线索机制,畅通以各科室内勤为联络员的案件线索信息反馈、通报渠道,并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记功评比等奖励制度挂钩,形成全面收集、积极发现、及时移送的协作格局。在侦查模式上,整合本院反渎局与相关科室的力量,及时根据案件初查、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流程,以及线索评估、侦查审讯、证据完善、法律适用等环节的需要,统一调配人力,强化内部“侦、捕、诉”的衔接配合,完善侦查一体化格局。

三是健全案件线索发现评估制度。坚持信息读报员制度,由反渎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论坛等三类媒体中报道或披露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和反常社会现象进行长期关注,及时发现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健全反渎线索评估制度,成立由反渎局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内勤组成的反渎案件线索管理评估小组,负责案件线索的登记、评估、移送、备案及反馈等工作;每周召开反渎部门会议,邀请分管检察长出席,对案件线索进行整合评估,按照可查性、缓急度分成三个等级进行相应处理。

四是加大反渎预防宣传力度。规定反渎部门积极主动根据不同时期渎职犯罪的特点,结合本地和外地侦查终结的典型案例,因地制宜,以案释法,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控申、预防部门改进举报宣传方法,坚持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并重,坚持宣教形式的多样性,定期、不定期地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开展好各类反渎业务、反渎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做好特殊时期的群众举报接待工作,在发生涉及面广、影响性大的事件时,安排专人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及时获取有价值的反渎举报线索。

五是提高干警反渎工作能力。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学习,在院《检察官论坛》开展专题讲座,提高干警对新形势下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立足岗位练兵,以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开展的大练兵活动”为契机,重点开展电子笔录、法律文书制作、案例评析、职务犯罪侦查方案制作、一案一总结等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反渎业务素质。要求每年组织两次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自行选编的《刑事法律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实务》、《渎职侵权犯罪侦查谋略与技巧》等业务知识,提高反渎职侵权干警侦查办案和破解案件线索瓶颈的能力。同时,及时补充相关行业知识,总结积累办案成败的经验教训,切实提高干警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