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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是“学雷锋日”
时间:201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绍兴县院  【字号: | |

  34上午,浙江省绍兴县检察院20多名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学雷锋日志愿者在行动活动。他们热心地为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将该院制作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单、未成年人网络自护手册等百余份宣传资料发放给路人。看到检察官志愿者耐心细致地接待群众,经过的市民无不交口称赞。 

 走上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力所能及的帮助,已成为绍兴县检察院青年志愿者平时的主要活动内容。在2010年召开的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中,这支由青年检察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初露头角。如今,无论节假日抑或双休日,古城绍兴的街头巷尾、村镇田间,不时出现的检察官志愿者队伍都是一道风景。 

 “对青年志愿者而言,天天都是学雷锋日。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既可以培养我们的群众工作能力,也有助于将志愿服务意识融入日常工作,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在公诉科检察官黄正江看来,前不久自己帮被告人张某讨工钱,就是志愿服务意识感召下的自觉行动…… 

 接手案件后,黄正江到看守所提审。张某心事重重的样子引起了他的注意。我们检察官既会依法指控犯罪,也会尽力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我是青年志愿者,志愿为你提供帮助。你有什么心事,请告诉我。黄正江说。迎着黄正江诚恳的目光,张某终于开了口。原来,他曾在金华市一家企业打工,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时,这家企业还欠他1000元工资。在看守所,他几次写信追讨工资都没有结果。父亲生病急需用钱,我走上犯罪道路,实在对不起他,这点钱是我唯一能尽的孝心了。是不是因为我犯了法,工资就拿不回来了?” 

 张某一脸的无助和眼中的泪光,让黄正江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随后的几天,他在办案之余为张某的事积极奔走,打了无数个电话,又利用休息日跑了趟金华。精诚所至,该企业负责人终于被黄正江说服。法院宣判那天,张某在收到判决书的同时,意外地拿到了黄正江帮他讨回的1000元工资。在张某的要求下,黄正江代他将这笔钱汇给了他的父亲。 

  张某要被送往监狱服刑了,黄正江特意赶去看他,送给他几本励志类的书,鼓励他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你放心,我一定会按你说的去做,谢谢你……”张某泣不成声,黄正江的眼眶也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