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绍兴检察深化检校合作开展系列沙龙 首期开讲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
时间:2018-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理论调研能力,有效提升综合素质,促进检察队伍充分平衡全面发展,1018下午,由绍兴市检察学会、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绍兴检察深化检校合作系列沙龙第一期在绍兴市检察院举行。首期沙龙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带来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法治发展》主题报告暨《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读书会。沙龙由市检察院调研员陈理平主持,高校专家、公安机关代表及部分两级检察院干警等参加活动。

  沙龙上,余钊飞副检察长从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检察工作的指导意义、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等方面入手,结合新时代社会治理新路径、检察工作新要求等,详谈了他在相关科研定位和学术方向探索中的研究成果、所思所悟。

  余钊飞指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提升人民检察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以及促进平安和谐等方面的能力有着重大指导意义,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指引下,检察机关正不断探索人民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

  “检察机关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力军之一,将进一步找准职能定位,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发挥人民检察在新时代的重大历史使命。”余钊飞说。对此,余钊飞提出了四点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领域法律监督,保障基层自治规范化;加强基层民生保障领域法律监督,推进基层治理精准化;加强基层执法司法领域法律监督,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基层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平安和谐。

  随后,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向阳发表了对“枫桥经验”的学习体会。“‘枫桥经验’体现的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思路,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打破神秘,开门办公,积极接纳、研究新事物。”孙向阳说,“‘枫桥经验’中少捕慎诉的工作方法启示我们,对于刑事强制措施当注重适用的必要性和急迫性,让‘罪刑法定’原则成为内心自在约束。”

  活动现场反响热烈,与会人员围绕此次沙龙主题畅所欲言,踊跃开展讨论交流,并分享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案例精选》读书心得。

院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本院荣誉
工作报告
检务指南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头条客户端
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区县院链接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