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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祖国】胡成英:十年从检工作手札
时间:2019-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09年9月,我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踏上了从检的道路,时光不忍匆匆,细回想,我已经从一个不经世事的女孩成长为一名略有社会经验的妈妈,从一个简单热情的大学生成长为一名成熟稳重的检察官。从检十年,我先后在公诉科、办公室、未检科,多岗学习和锻炼。从事检察工作的每一寸光阴我都不舍得浪费,只想多看一点、多学一点、多做一点,作社会公平正义最忠实的守护者。  

  感谢公诉工作,让我懂得了公平正义  

  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成长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从帮忙打笔录、制作审查报告到独立审批案件,这一点一滴的成长,离不开良师益友的帮助和指导。

  刚开始办理案件的时候,科长分给我的是一些案情相对简单的案子。这样的案子办了四五个之后,我感觉办案似乎很容易:审查过公安侦查卷宗,发现没什么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嫌疑人也能如实供述,便可以写审结报告。

  被这种心态伴随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接触一些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科长似乎发现了我心态上的偏差,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跟我说,司法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最后依靠。这些话我一直铭记于心,因此从那以后,每当我接到一个案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对我的挑战,一定要付出比以往办案时多几倍的精力,办成铁案

  朱某某受贿案令我印象很深。犯罪分子朱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翻供,对此,我调取了其在侦查阶段的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并对相关证人进行复核调查,最终排除其辩解,采信其有罪供述。案件移送法院后,发现朱某某还涉嫌玩忽职守罪,我为此多次到乔司监狱和南湖监狱调取多名已判刑人员的证言,并到相关局办、镇街收集大量书证。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对朱某某以玩忽职守罪追加起诉,申请3名证人出庭作证,并组织100余名人员庭审旁听,起到了良好的庭审和警示教育效果。

  感恩行政工作,让我学会了综合协调

  2011年4月,我轮岗至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的职能有管理服务、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参谋咨询等,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从属性、服务性和琐碎性等特点,而工作任务又常常头绪繁杂、时间紧迫。

  刚到办公室,我有一定畏难情绪。这种情绪延续了一个多月,在这期间我担心任务完成不了,担心自己的能力无法胜任。但也正是通过这一个月的碰撞与摸索,我开始习惯了办公室的工作。平时主要负责调研、杂志编辑和印章管理等,此外还要兼顾材料撰写、文件处理、会议通知、会务接待等琐碎事宜。因为事情的繁杂,我不得不在晚上或双休日加班去完成。但是我又发现,办公室工作不同于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一般都是独立办案的,而办公室虽然人少,但绝大多数工作都需要一起协调配合。有时某位同志因工作量大而难以招架,其他同志就会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一起加班协同处置。这种互帮互助的工作方式,也使得办公室的工作氛围非常融洽和谐。

  感谢这段跌跌撞撞而未曾停步的时光。三年多,我共撰写材料30余篇,信息60余篇,在撰写材料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字处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2011年11月,我参加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公文写作比赛,荣获“公文写作能手”称号。同时,积极调查研究,多篇撰写或参与撰写的论文获《案例指导》《浙江检察》《绍兴检察》等杂志刊登。

  感恩未检工作,让我学会了教育挽救 

  也许有人会说:“未成年人案件,无非是盗窃、斗殴,都是些小事,十分简单。”在没有办理过未检案件前,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但事实上,“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特殊职能模式,决定了未检是检察机关涉及职能最多、业务最广的部门之一。

  2018年7月,我院单独设立了未检办案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我们的工作也更加忙碌,除了日常办案工作外,还要成立工作室、建章立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等。

  一年多来,我们未检人收获颇丰:成立了“可为”工作室,通过该工作室专门对未成年人开展讯(询)问、心理疏导、训诫教育,以一体化的功能设置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开展精细化帮教,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截止目前,已对40余名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观护帮教,同时严格落实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制度,提前介入3起性侵案件,并为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提供专业心理疏导;积极履行行政监督职能,针对未成年人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实施犯罪或者被犯罪所侵害的问题,对辖区内多家网吧和KTV进行走访调查,向区文广局发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感恩未检工作,让我逐渐成为一个多面手:出庭时,我是一个公诉人,慷慨陈词;心理辅导时,我是一个知音朋友,无话不谈;跟踪回访时,我是一个“妈妈”,苦口婆心;讲台上,我是一个老师,授业解惑……

  我们未检办案组的领导时常说,“未检工作,不是简单的检察工作,而是一项良心工程”是的,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不是简单的一捕、一诉了之,而要综合考虑其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犯罪动机等条件,深思熟虑后作出最为恰当的处理决定;对于未成年人被害人,也不是简单地为其讨回公道,更多的要思索如何为其消除心理阴影、重塑阳光心态。

  十年了,回首自己的从检之路,我领悟到,检察官并非许多人人所理解的那样严肃高冷,事实上,每个在自己岗位上热情工作的检察官都有着自己说不完、诉不尽的柔情。十年,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粒沙,尽管渺小,但也有自己的执着与价值。我热爱公诉工作,热爱行政工作,也热爱现在的未检工作,因为我乐于看到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我愿用我的一腔热血为他们撑起一片晴空

  (作者为柯桥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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