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9年开始至今,我在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这个不大也不小的舞台上工作了二十多年,先后担任过反贪局长、行装科长等职务,荣获过二等功,曾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反贪局长,还受过到高检院的嘉奖。但所有的荣誉都会成为过往,只有记忆中那些触动很深的事情反而随着岁月的变迁,历久弥新。
记得我那时在反贪局任局长,一天晚上我组织反贪干警到一个犯罪嫌疑人家里进行搜查,这时发现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躲在厨房里哭。
“小姑娘,你为什么躲在厨房哭?”
“我爸爸被你们带走了,让我在同学面前很丢脸,我以后再也不要去上学了。”她哽咽着说。
我没想到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竟然会这么想,更没想到我们的这次执法行为会对她幼小的心灵产生这么大的打击。她的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不禁反思我们的执法手段是不是太过刚硬。其实仔细想一下,一个小女孩眼看自己的父亲在她面前被戴上手铐抓走,又在她家里翻箱倒柜地搜查,确实会给她留下很深的心理创伤。
这件事之后我想了很多,也对这种简单的执法手段进行了反思和改进。从此以后,我们反贪局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拘捕犯罪嫌疑人和搜查住宅时,要尽量避开犯罪嫌疑人的子女、父母。我们的做法得到了市院的支持,而且事实证明这种人性化执法手段确实更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开展。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查处一起姓钱的镇长受贿30万的案子时,犯罪嫌疑人交代有一个重要证据藏在家里。而到他家搜查时,一进门,我们几个办案人员都大吃一惊。原来犯罪嫌疑人是儿子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20多岁了吃饭还要靠父母喂养,而且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也患有精神抑郁症。
知道我们的来意,犯罪嫌疑人的儿子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话:“我爸要坐牢了,以后谁来喂我吃饭。”
当时我感到一阵心酸,我悄悄对办案人员讲今天只搜集证据,对钱、物等暂不扣押。后来我们考虑到钱某家庭特殊情况,从行贿人入手,帮忙退还了赃款。钱某被释放出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再次见面,他握着我的手激动的说:“老黄,是我自己不好,害了我的家人,但你们人性化的办案手法让我很感动,我要谢谢你们检察院。”
在我二十余年的检察生涯中,让人感动和揪心的事情还有很多。随着阅历的增长,我逐渐明白,作为一名检察官,要秉公办案当然是最重要的,但能在办案过程中实现更大的人性化,尽量将伤害减到最低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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