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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反贪经验传到天山脚下
时间:2012-06-21  作者:  新闻来源:宣教处  【字号: | |
讲述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检察员康绍书
  去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与新疆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书,首批选派8名检察人员前往阿克苏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我希望因为我的参与,可以加强绍兴和阿瓦提县检察院的联系,为他们提供点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去新疆的时候随身带了一个笔记本,里面详细记载了我每一天的工作计划和心得,还有好些浙江检察机关多年积累的反贪工作先进经验,它是我的一本“办案宝典”。
  由于地处西部,信息接收相对迟缓,阿瓦提县检察院在办案理念和策略上和东部地区有不小的差距。因此,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办案经验非常必要。我的“办案宝典”还是有用武之地的,我向检察院领导和干警们详细介绍了浙江省及绍兴市当前办理自侦案件的思路、方法。
  去年7月,新疆一建筑公司负责人闫某向阿瓦提县检察院举报,称其下属项目经理林某携公款逃跑。闫某称,林某违反合同规定,私自将公司所承包工程转包于陈某的公司,并收取陈某所给现金50万元,而后不见踪影。林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案件是否应该查办?在线索讨论会上,我从犯罪主体是否成立、标的是否是公款以及犯罪地究竟在哪里等三个方面入手,详细分析了影响案件性质和管辖权问题的几大要素。
  我深知,谨慎对待有价值的线索,深挖细究,是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而有好的线索、大的案件,一定要争取地区检察院的支援,整合力量,上下联动,才能办得出色。在我的建议下,阿瓦提县检察院将闫某举报的线索上报至阿克苏地区检察分院,以加强上下联动,最大限度地挖掘线索的价值。
  我还给阿瓦提的同事们推荐了很多法学类报刊杂志,比如《浙江检察》、《上海检察调研月刊》等。近年来我发表的一些理论文章,我也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主要是想激励他们更加重视理论思考和经验总结。
  虽然援疆工作只有短暂的3个月,但我和阿瓦提县检察院的同事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下面这首打油诗就是我的心情——援友相识在天山,短暂百日记心间。浙阿检察紧联系,共为山海作贡献。有幸首批筑虹桥,甘为后人当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