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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提出“五着力、五新”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时间:201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绍兴  【字号: | |

  绍兴市检察院提出“五着力、五新”要求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绍兴市检察院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着力解决“五个重点问题”,主要是:一要着力解决思想观念问题,在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真正把“三个至上”、“三个效果统一”、“四个在心中”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深刻认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以解放思想引领创新强检,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二要着力解决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热点问题,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上取得新成效。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重要意义,全力落实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要把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等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执法办案每个环节,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努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三要着力解决执法能力问题,在提升履行职能改进执法效果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落实“理念、方式、效果”三点一线的工作思路,着力引导广大干警准确把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配合与监督的关系,切实提高领导全市检察工作、推进法律监督、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不断提升规范执法和为群众排忧解难、息诉维稳的本领,在履行职能改进执法效果上取得新成效。四要着力解决执法作风问题,在改进执法为民形象上取得新成效。把端正执法作风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来抓,紧密结合办案实际,主动查找执法指导思想、法律监督方式、规范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克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真正在执法办案中体现“亲民、爱民、为民”,在改进执法为民树形象上取得新成效。五要着力解决机制问题,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从解决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创新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绍兴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使绍兴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有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