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钱武生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慧娟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免去:
陈理平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惠中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戴志荣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新潮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建华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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