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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时间:201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绍兴  【字号: | |

  前  言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一切执法活动都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实施和开展的,其目的是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人民群众只有了解检察工作,才能监督检察工作,才能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实行“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规定和法律允许公开的其他情况,不仅可以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而且也有利于检察机关依靠群众更加迅速、准确、有效地行使检察权。同时,实行“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直接而有效的形式。通过这种监督,可以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增强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

  为此,我院诚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实行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受理干警违法违纪监督投诉电话:0575-88586158,设立在监察室。公民举报电话:0575—12309,设立在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办公地点:绍兴市人民东路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