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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对“2017.11.13”府山公园恶性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绍兴市检察院对2017.11.13”府山公园恶性故意杀人案犯罪行为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向绍兴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自小因家庭教育等致其成年后产生悲观厌世情绪,时而有轻生念头,曾欲自杀未果。201711月初,李某先后从网上购买尖刀及黑色外套,并物色作案地点准备杀人。

  201711138时许,李某身着外套等黑色着装装扮,携带尖刀前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公园东侧半山腰一凉亭时,偶遇在内的被害人史某、胡某,确定附近无其他人后即欲杀害二人,遂持刀猛刺史某背部、胸部、腹部等处,致史某当场死亡。随后追赶并亦将胡某杀害。次日,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于该案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承办人高度重视,多次查看案发现场,详细审阅案卷材料,认真听取辩护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该案的作案动机、手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嫌疑人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确保该案犯罪事实清楚,遂将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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