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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层面入手抓好检察宣传工作
时间:2012-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建设机制促保障

     要持续做好检察宣传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就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机制作为后盾和保障。建立一支在全院范围内兼职检察宣传员队伍,抓好新闻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从事检察宣传工作的素养和能力。同时,建立一个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分布在各个科室的兼职宣传员,及时采集具有新闻报道价值的检察动态信息,使宣传工作能够迅速、高效地开展。此外,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专职宣传员和兼职宣传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更好地激励他们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二、改进技巧扩影响

     基层检察院应当将检察宣传工作的主阵地放在地方性的新闻媒体上。因为省级的政法媒体,尤其是都市类媒体,检察方面的新闻内容在其中所占的报道比重不高乃至很低,一个基层检察院要想在这些媒体上发出经常性的、比较大的声音,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而即便是这点微弱的声音,也大多是一些案件性的报道,往往在通篇案件报道中,只提到一句由某某检察院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其余通篇皆为案情内容。事实上,这种案件报道与检察宣传真正想要达到的效果相去甚远,使得许多人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等仍然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认识误区。

     既然新闻媒体更热衷于案件报道,对于检察工作上的宣传无法一蹴而就,那么我们不妨在采写稿件的技巧上做点文章,使其尽可能的体现出检察机关在这中间所做的工作和所起到的作用,借此来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形象。如本院曾报道过的一则案件,标题为《越城检察官细致审查,“108秒细节定自首》,这原本只是一则很普通的案件报道,但因为文中将检察官审查办案的经过贯穿其中,并把宣传的侧重点放在了认定自首这一情节上,从而较好地反映出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职能,也展现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三、开辟渠道求突破

     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尤其是要写出上档次的精品文章,一味地埋头苦干,闭门造车是不可取的,而是要积极地走出去,寻求媒体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支持。媒体记者并不是专门的检察宣传记者,检察新闻仅仅只是他们关注的一个点而已,尤其是省一级媒体的记者,他们所要关注的面就更广泛,因此,在联系发稿事宜的过程中,应当时常与他们保持交流与沟通,并逐渐针对每一个媒体形成自己相对固定的联系记者,畅通及时发稿的渠道。同时,相对于媒体记者,宣传干警只是业余的宣传人员,即便是新闻类专业科班出身,其新闻采写的实践经验和业务素养也相对薄弱,因此,想要提高作品质量,增加稿件被采用的概率,应多向记者请教,有时也可以采取和记者共同采写稿件的方式,从中汲取他们的长处,提高自身的采写能力。

                                                                                                                   (越城区检察院 朱元元 胡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