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秋节回家探亲后,老张好像充过电一样,各方面的改造十分积极,对社区其他服刑人员影响也很大……”
近日,在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内,社区干部王阿姨对前来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的越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说道。
原籍江西的老张是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获准回家探亲的10名社区服刑人员之一,也是2018年5月以来越城区检察院开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刑罚目的实现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的受益者之一。目前,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该区司法行政部门已先后分批允许37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请假探亲。
据介绍,在专项检察活动中,该院坚持监管监督与权利保障监督并重,依法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合理的探亲请假权利和获得刑事奖励权等法定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刑罚目的实现。
“这名服刑人员已经在本地工作生活多年,如果不能在工作地进行社区矫正,他就不得不回老家重新寻找工作,这样对他来说非常不方便……”
2018年7月,一名已经在辖区内工作生活了5年多的江苏籍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缓刑后,因司法局的接收矫正条件严苛,即将面临回原籍进行社区矫正的困境。该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最终帮助他解决在工作地接受矫正,能够继续安心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越城区检察院已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全区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筛查工作,利用智慧检察平台对200余个任务环节开展针对性检查,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0余条等。同时,该院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回复和积极落实,有力地保障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