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集中起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包括:
7月28日,越城区检察院对宣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孙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7月29日,越城区检察院对吴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诸暨市检察院对周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施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嵊州检察市院对武某某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苏某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司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7月30日,绍兴市检察院对厉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柯桥区检察院对以曹某某为首的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鲍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徐某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嵊州市检察院对王某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托“三保障”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保障办案力量,统筹协调办案骨干,由检察长带头办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保障案件质量,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上级检察院及时进行案件指导;保障办案效果,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抓实“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接下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站位,紧紧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打好打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