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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院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完成《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机制研究》课题
时间:2010-11-22  作者:  新闻来源:浙江绍兴  【字号: | |

  绍兴市检察院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完成

  《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机制研究》课题

  为建立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的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检察院和市国土资源局历时一年多时间的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不久前,完成了《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机制研究》的课题。

  为加强对课题组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成立了由二个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和骨干为成员的课题研究组。课题组成员分工协作,查阅了大量材料,深入到国土系统各个单位部门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讨论,还邀请了市纪委、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领导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探讨和论证。该研究课题从四个方面对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犯罪的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1、概括归纳了国土系统渎职犯罪的现状、类型和特征。以翔实的数据阐述了当前国土系统渎职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态势。2、预测了国土系统渎职犯罪的风险点。以绍兴国土资源局作为实证标本,设计了“后果空间”和“违规”两项基本分析指标,对国土部门各内设机构渎职犯罪风险进行了定量分析,依照风险大小,依次排列出当前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存在渎职犯罪风险的前十个环节。3、分析了国土系统渎职犯罪的成因。从主观和客观二个方面总结了国土系统渎职犯罪的四大原因:一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土地供应机制存在诸多现实问题;二是国土执法权力动作机制存在着弊端;三是利益趋动性是促使渎职行为发生的经济根源;四是国土系统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参差不齐。4、提出了预防国土系统渎职犯罪的对策措施。在肯定和借鉴我市国土系统现有预防渎职犯罪的成功做法和机制的基础上,对构建国土系统渎职犯罪机制提出了四大对策:一是改革与完善土地供应与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国土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加强执法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四是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防范。

  该研究课题的完成,成为全国国土系统预防渎职犯罪工作机制研究的首创,受到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