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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指导 促进社会预防
时间:2011-04-07  作者:嵊州市检察院预防科  新闻来源:预防处  【字号: | |

今年来,我院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在预防工作中突出监督、指导,不断深化对预防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与办法,调动社会预防主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在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监督指导预防主体建立内部预防领导机制,推动社会化预防。推动社会预防主体建立内部领导机构,能对该主体的预防工作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今年来,我院通过分发宣传资料、提供预防咨询、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指导40个单位建立了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这些预防主体建立领导机构后,纷纷着手对内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落实任务与责任,有效地推动了内部预防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使检察机关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为检察机关在预防工作中突出监督指导职责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抓手。

二、监督指导预防主体建立内部预防工作制度,推动社会化预防。对于预防工作,中央强调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也把制度建设列为开展预防工作的原则之一。我院在工作中紧紧抓住这一精神实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预防主体建立与业务工作相衔接的内部预防工作制度,以使预防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这项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收获。如:市国土局,吸取近年来被查处案件的教训,结合国土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风险点制度,分发全局学习、思考、执行;领带物流中心建设指挥部,在我院、监察局、审计局的共同监督指导下,出台了《中国领带城物流中心惩防体系》,分四大篇五大类,包含了详尽的预防职务犯罪程序与内容,为工程建设高效、有序、廉洁运行提供了保障。

三、监督指导预防主体建立内外长效协作机制,推动社会化预防。内部领导机制与预防内容有了,还需要有一个内外协作的机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以推动预防交流,拓展预防眼光,优化预防方式,使预防工作逐步趋向于社会化。目前,我院已与市建设局、市教体局、供电局、烟草公司等行政部门、国有企业的12家单位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长效协作机制,形成了比较广泛、稳定的社会预防网络体系。在工作中,我院及时总结预防协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通过会议通报、专刊刊发等方式向社会预防主体传达,起到以点带面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