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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的途径及方法
时间:2011-11-21  作者:董玉利  新闻来源:预防处  【字号: | |
    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是高检院为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全新的预防措施。今年首次实施后,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有力地提升了检察预防的地位,促进了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推进了社会化大预防的进程。但从今年实施该项制度的情况看,一些制约作用发挥的问题尚须认真探讨和研究:一是由预防部门单打独斗完成任务的现象严重。年度综合报告应该依托院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由预防部门牵头,联合反贪、反渎、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共同完成,但多数院是预防部门单独完成,由于预防部门受到人员、精力及未参与办案等局限,综合报告无法对案件进行深刻的剖析;二是部分综合报告质量不高。由于预防部门缺乏第一手材料,加之调研不深入,对本地区发生的案件缺乏全面的了解和深刻的剖析,有的为了完成任务而撰写综合报告,有的甚至是闭门造车,对普遍性的现象分析较多,突出本地区案件特点的分析和预防对策的个性化建议不多;三是案发领域偶然性较大,发案趋势的预测有以偏盖全之嫌。职务犯罪有规律可循,而一个地区的发案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有规律可循,有的综合报告通过本年度的案件分析,就预测本地区的发案趋势,其准确性值得商榷;四是对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重视不够。有的撰写综合报告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后,就算完成任务,没有了下文,完全背离了实行年度综合报告的初衷。

  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撰写高质量的报告是核心,转化和运用成果,解决问题是根本。本文就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转化和运用的途径及方法谈点认识。

  一、撰写高质量的年度综合报告是成果转化和运用的前提条件

  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撰写高质量的综合报告是核心,没有一份好的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就无从谈起,从首次实行的实践看,要撰写高质量的综合报告,应做到以下三点:

  1、把握特点要准。年度综合报告是在对本地区职务犯罪总体状况、特点规律、演变趋势等进行深度综合考量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从完善机制、体制、制度角度提出防控措施和预防对策,供党委、人大、政府决策参考的一种书面文书,应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全局性。年度综合报告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正视本地区职务犯罪的总体态势,从有利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提出对策,以供决策;二是务实性。综合报告是从查办案件实际出发,为解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问题而撰写,应具有操作性;三是真实性。综合报告的实用性,决定了它的真实性,报告中所用的一切案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都要有根有据,不夸大缩小,不歪曲事实真相,更不能弄虚作假;四是针对性。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易发、多发职务犯罪进行深度分析和预测预警,有的放矢地提出防控措施。针对性越强,指导意义越大,报告作用就越大;五是系统性。综合报告要完整系统地反映职务犯罪的现状、原因及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对策,既要防止零打碎敲,又要克服面面俱到,避免一般化和表面化;六是地域性。无论是分析问题,还是提出对策,都要从本地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出发,切忌不着边际泛泛而论。

  2、内容表述要全。年度综合报告的内容大体就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本地区职务犯罪的总体状况、特点和规律。这是报告的重要前提,也是供党委、人大、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职务犯罪发案和查处情况、罪名分布和主要特点、规律等情况;二是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动机手段和条件。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分析有关职务犯罪的原因,从中寻求解决方法。三是本地区职务犯罪的发展趋势、预警。对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要深,预测发展趋势表述要准,避免以偏盖全,出现误导;四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科学地、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和预防对策是年度报告的内在要求和根本目的。既要立足宏观、着眼微观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也要从案件高发行业或领域的实际出发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更要根据本区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的情况,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使年度综合报告具有深度和广度,更具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此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另外,还可以对本年度举报情况作些分析,对本地区惩治和预防工作及上年度综合报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3、报告结构要严。总体来说,年度综合报告要论证系统,逻辑严密,摆事实,讲道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一是要注重资料积累。要广泛收集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和嫌疑人的悔罪书等要做到每件必阅;二是要深入调研。要深入自侦部门、案发单位等充分占有素材,精心提炼主题;三是要提高分析问题和剖析案件能力。四是要借助“外脑”,争取“外援”。依托院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平台,联合自侦、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相互协作,避免预防部门“单打独斗”;五是要提高写作技巧。做到层次清楚,条理分明,先后有序,详略得当,联系紧密,层层深入,真正使年度综合报告具有鲜活感和生命力。

  二、创设有效的路径是推动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的关键所在

  1、依托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对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的年度综合报告,要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预防工作机制的平台实现成果转化和运用。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将年度综合报告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中去,成为预防主体单位进行决策的依据,完善制度的内容。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发挥党委领导下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优势,积极营造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适时组织成果转化交流,定期通报成果转化情况,用先进引领成果转化、鞭策后进。加强对预防主体单位抓工作落实的监督指导,促使各项内控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针对某一领域诱发职务犯罪体制及机制性问题,发挥党委领导下预防工作机制的协调作用,推动体制和机制创新。近年来,我市水利系统在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高发,我们通过预防调查,提出了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不应由民间组织水利委组织实施和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拨付的建议,经领导小组协调后得到了落实,较好地遏制了本市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环节职务犯罪多发的态势。

  2、依托院党组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年度综合报告通过对本地区发案情况的分析,归纳出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和趋势,在为预防部门明确了预防工作重点的同时,也为侦查部门查办案件指明了重点和方向。要依托院党组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平台,发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作用,将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运用到查办案件中去,积极拓宽办案领域,提高查办案件效率。

  3、积极创新载体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

  1)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对党委、人大、政府等主要领导没有作出批示的年度综合报告,而年度综合报告显示某一系统(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态势长期得不到遏制,需要进行治理的情况,可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活动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一是开展专项预防。集中时间、人员、精力,深入某一系统(领域),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制度,督促该系统(领域)认真落实年度综合报告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二是开展专题预防调查。通过预防调查,使某一系统(领域)认清本单位职务犯罪的隐患,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感。消防系统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再加之体制上的缺陷,近年来我市职务犯罪高发。经会商,今年我们成立了由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市消防支队主要领导带队,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及消防部门纪委、政治处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调研组,开展了专题预防调查,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呈报党委、人大、政府及消防支队上级主管机关。通过专题预防调查,参加调研的市消防支队主要领导感触很深,表示一定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折不扣地落实检察机关的预防建议。

  2)借力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积极争取人大、政协专题听取本地区预防工作汇报,借助人大、政协的影响力促进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全市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专题汇报后,作出了《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工作的决定》,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意见。市政协在呈阅了市院的年度综合报告后,向市纪委提交了《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议案,市纪委委托市检察院起草该《议案》的回复稿,较好地促进了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转化。

  3)运用警示教育的途径渗透成果转化和运用。以年度综合报告为素材,不断充实市警示教育基地的内容,对全社会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将年度综合报告的内容融入到已建立的《精品课程库》建设中,适时更新课程内容,通过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的宣讲,动员全社会成员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实现年度综合报告向警示教育的渗透,在警示教育的活动中促进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4)依托考核的杠杆推动成果转化和运用。实施考核是抓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要积极与政法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在预防工作普遍纳入各地平安考核的基础上,将年度综合报告的成果纳入当地平安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4、发挥刚性的检察职能促进成果转化和运用。年度综合报告虽以院或党组的名义报送党委、人大、政府,但它不是规范的法律文书,不具有约束力。一些部门和单位可能会出现思想不重视、接受不自觉、落实不坚决的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对预防工作需要进行整改的单位,应发送检察建议书,并做好跟踪督导,增强约束力,以维护检察机关的权威,加快年度综合报告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三、切实解决问题是衡量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的重要标准

  年度综合报告作为一项政策性的报告,关键在于转化成果,根本在于解决问题。在成果转化和运用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成果转化和运用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的大局。一个时期党委中心工作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检察预防工作只有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才会有生命力和活力。年度综合报告要立足中心工作来撰写,成果转化和运用要围绕中心工作来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的认可,才能成为决策的依据,才能获得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从而促进预防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2、成果转化和运用要融入惩防体系建设的格局。检察预防工作是党的反腐倡廉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另起炉灶,必须融入整个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格局。年度综合报告的撰写和成果转化,要在这个整体格局内实施,不能凌驾于这个格局之上,更不能脱离这个格局另搞一套,只有这样,年度综合报告才会有深度和广度,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3、成果转化和运用要体现法律监督的属性。年度综合报告虽不是规范的法律文书,但它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必然延伸,因此,成果转化和运用要体现法律监督刚性的属性,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实现以柔胜刚的效应,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内动力,保持年度综合报告的旺盛生命力。

  4、成果转化和运用要发扬契而不舍的韧劲。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在这个过程中不可能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也不能包办替代,只能用监督指导的手段督促落实。要发扬契而不舍的精神,容许反复,容许重来,以不达目的不摆休,不解决问题不撒手的姿态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把成果转化和运用落到实处。

  5、成果转化和运用要积极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年度综合报告成果转化和运用的主体是各预防主体单位,涉及到众多部门和单位,光靠检察机关独家推动,成效受限,要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平台,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年度综合报告的社会效用。

(作者系绍兴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