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市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项承诺》(以下简称《十项承诺》)部署会,分解《十项承诺》职责任务,参加会议的各基层院领导、市院13个部门负责人领走《十项承诺》职责分解任务。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骆正权、陶建军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理平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思想上要转变理念。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律师和检察官同属国家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刻认识律师是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现实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对律师以及律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要求,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他强调,态度上要真心真诚。全市检察机关必须从推动法治进步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十项承诺》、《实施细则》落到实处。省院汪瀚检察长在今年全省“构筑新型检律关系”座谈会上指出,检律关系要“亲上加清、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要“亲”,就是指检察官和律师坦荡真诚地交往,检察官支持律师依法执业,主动了解并帮助依法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而律师也要积极和检察官沟通交流,讲真话、建诤言,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检律关系要“清”,就是指检察官和律师的交往要保持“慎独”,遵守各自的职业操守,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检察官和律师同为法治工作者,同受法律教育,同循法律思维,同行法治方式,同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这决定了两者之间具备良好的交流基础。我们要善用这个基础,进一步拓宽检察官和律师的工作交流渠道,积极改进工作,凝聚法律共同体合力,推动检律关系良性互动,使检律关系既有公信力,又有亲和力。
他要求,工作上要履职践诺。制定《十项承诺》是全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郑重表态,是体现检察机关核心意识、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落实《十项承诺》、《实施细则》和分解职责任务等相关工作,将职责任务表同《十项承诺》以及《实施细则》结合起来执行。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强化衔接,善于沟通,解决问题,形成合力,做到合力守信,勇于担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陶建军从抓主体能动、抓载体推动、抓重点带动等三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十项承诺》、《细则》作了具体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