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检察院召开完善“绿色司法”办案机制专题研讨会。会上,胡东林检察长强调,践行绿色司法理念,营造新型司法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检察机关全力追求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把推动的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整治司法“雾霾”的体制机制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改善司法生态的信心。
他指出,“案多人少”似严重“雾霾”弥漫在司法系统,不仅模糊了人们对司法的价值判断,也导致司法人员成为“司法民工”失去司法尊荣。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根本理念就是要坚持绿色司法,根本出路就是要坚持深化司法改革,根本方法就是坚持公检法协同发力。
他强调,要强化理念创新,发挥绿色司法理念的科学引领作用。绿色司法在内涵上有鲜明的八个方面特征,归结起来就是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核心,以构建新型司法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司法机制、优化司法资源、规范司法行为为动力,不断提高司法公正度和公信力的一种新型司法理念与实践模式。
他强调,要强化改革推动,营造助推绿色司法的强大动力。司法改革是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根本出路和最强大动力。要全面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检察环节依法处置程序的适用机制,积极构建检察官助理履职的工作机制。
他强调,要强化公检法协同发力,共同营造绿色司法良好生态。要构建公检法“大三长”和“小三长”的定期沟通机制,共同研判刑事发案规律及刑事司法政策应对,协同研究部署开展专项刑事司法行动,努力推动绿色司法理念成为绍兴司法工作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市院领导、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政治处主任以及论文作者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