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等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彰显履职特色,擦亮为民底色。切实打响“枫和检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品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案,解决群众涉法涉诉困扰;持续深耕“稽山鉴水·公益检察”履职品牌,发挥“公益检察·越监督”机制作用,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匠心打造“浙里花开·朝花”检察品牌,深入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等工作,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树牢全局意识,融入中心大局。全力维护高水平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犯罪行为,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促进矛盾风险源头防控;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注重向治理端发力,深化类案监督、专项监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把握“三对关系”,实干创造业绩。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既要紧盯监督办案的“显绩”,也要做好基层基础建设等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程;妥善把握“守正”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演进,赋能办案提质增效;统筹兼顾“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大力锤炼检察队伍党性修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