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检察官:陈晓莹、金寅来、诸文彪
(七)第四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员额检察官:曾于生、丁吉琴、章芳芳、张秋良、沈玲玲
(八)第五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员额检察官:邵娟英、何琛、过晓东
(九)第六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员额检察官:赵君芳、马向红
(十)第七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员额检察官:徐腾飞、金湘华、彭新华
(十一)法律政策研究室
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员额检察官:苏文玉
(十二)案件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相关工作。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技术科研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技术装备管理。配合办案部门开展技术性证据的提取、固定和运用工作。
员额检察官:陆海、尹锋
(十三)检务督察处(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检务保障处
负责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