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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绍兴市检察院举行办案心得交流活动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16日,绍兴市检察院举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案心得交流活动,以检察官分享案件办理经验体会的方式,引导全市检察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进一步做实“三个善于”,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参加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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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男 绍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仇晓静 绍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金寅来 绍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李丹丹 绍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何琛 绍兴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苏文玉 绍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陈梁 绍兴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陆海 绍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尹锋 绍兴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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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琦 越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徐良 柯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孙瑜 上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姚宇怡 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

王霞栋 嵊州市检察院甘霖检察室

周筱赟 新昌县检察院沃州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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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官代表结合各自办案实践,围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不同维度进行办案心得交流,既有对办案理念的深入思考,也有对疑难案件的客观分析,还有对工作方法的总结提炼,全面展现全市检察机关坚守法治初心、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作为。

黄世根就进一步促进办案提质增效提出三点要求:要坚守为民初心,推动正确政绩观见行见效。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如我在诉”的责任感,以案件办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履职成效的根本标尺。要深耕主责主业,推动高质效办案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的全过程,着力加强检察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并始终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作为高质效办案的底线要求。要检视差距不足,推动队伍建设提质提效。深化运用“检察官教检察官”、“青蓝工程”、轮岗交流等机制,开展案例研讨、办案沙龙等活动,锻造与高质效办案要求相匹配的检察队伍,同时,检察干警着力提升自身履职办案能力,并积极创建、应用、推广各类智能应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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