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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营商】上虞区检察院以“三大行动、十项重点工作”助力打造长三角一流营商环境
时间:2026-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委、绍兴市委、上虞区委决策部署,奋力助推区委“双挺进、双上游”目标落地见效,近日,上虞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以“检润娥江·护企优商”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上虞打造长三角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三大行动、认真做实十项重点工作,切实以检察之力促新助商,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

实施“亮剑·清障”行动

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

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痛点,坚持“零容忍”惩治涉企犯罪,全力维护公平秩序、规范有序的市场生态。

01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

从严打击侵害企业权益及内部贪腐,尤其是新型隐性腐败等违法犯罪。

02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

规范涉企强制措施,建立涉企人员羁押必要性“三必审”机制,重点审查三类违规适用强制措施情形,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03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

确保依法高效办结,并要求在重大案件审查决定前开展入企调查,切实保障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二、

实施“溯源·净化”行动

高精度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系统思维、综合履职,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格局,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延伸。

01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深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加大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02健全“检察+”协同监督矩阵

探索“共性问题联治”模式,共同促进推动多发性、典型性问题的整改。

03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保护专项行动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检察“一案四查、促赔挽损、行刑衔接、综合服务”工作机制。

04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求职诈骗犯罪,重点围绕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津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

三、

实施“连心·暖企”行动

高能级优化法治服务

坚持“被动办案”向“主动服务”转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深入优化法治服务供给。

01建强基层检企联络阵地

形成点面结合的辐射式服务网络,推动检察履职向园区、商会、中小微企业延伸。

02畅通企业诉求表达与响应渠道

主动对接当地护企优商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护瞭望台等多个平台。

03强化涉企领域风险防范

对办结的涉企刑事案件“每案必检”,定期开展反向审视,推行“一案一建议、一企一良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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