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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
时间:2026-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亏了检察官的暖心帮助,我终于能安心外出进货了!”近日,社区矫正对象石某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新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手中,言语间满是感激。

石某是新昌县一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新鲜禽畜肉类经营活动,因经营需要,每天跨县区往返两地进货。依据社区矫正监管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外出,需逐次提交审批申请,审批流程有一定办理周期,无法适配石某每天进货的经营刚需。石某进货因此受阻,一度让她的生活需要与经营发展陷入困境。

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现石某的情况后,新昌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社区矫正既要严守监管红线、杜绝脱管漏管,也要考虑矫正对象的合理诉求。对此,承办检察官联合社区矫正执行机构,核实石某日常在矫表现与经营活动实情,了解到她在接受矫正期间遵规守纪、认罪悔罪态度端正,每天跨区域进货确系维系生计所需。据此,检察机关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推动优化跨区域外出审批流程,给予石某一次性6个月外出审批,有效助力解决其外出进货的困扰。

社区矫正从来不是“一关了之”,更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宽严相济、精准施策的矫正帮扶之路。下一步,新昌县检察院将持续深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聚焦矫正对象就业经营等急难愁盼诉求,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管得住”向“矫得好”提质转变,向社区矫正对象传递司法温情,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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