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六五环境日 | 出庭履职、依法惩治、生态修复……检察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时间:2026-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天是六五环境日。绍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生态环境保护高质效履职,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助力生态领域监管难点破解,并广泛凝聚全社会保护共识与合力,持续推动提升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水平。

依法办理污染环境案件

绍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皮某污染环境案。皮某曾将回收的装有废液的铁桶运回家中,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便将废液随意倾倒在地面和家中私自开挖的渗坑内。经鉴定,废铁桶及废液均为危险废物。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琦出庭履职,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等发表出庭意见,并开展法庭教育,指出随意倾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的行为,严重破坏水土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也触碰了法律红线,应树立环保意识、法律意识,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推动清理固废300余吨

越城区检察院根据“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发现一处废旧机动车回收点附近,农用地和道路沿线被长期无序堆放废弃机动车零部件和其他各类固体废物,致耕地被侵占、环境遭污染。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切实履行农用地管理、固废污染防治职责。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累计责令清理固废300余吨,并开展全域排查整治。目前,涉事回收点被取缔,修复后的农用地已补种苗木,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打击“假修复”推进“真保护”

柯桥区检察院在摸排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线索中,发现一起假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非法开采、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于是启动生态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对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请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各被告人合计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0万元。鉴于案发地补植复绿条件不佳,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协商,将上述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生态修复基地建设,为不可原地修复情形下进行异地补植复绿提供场所。

亮剑医疗废物污染隐患

上虞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基层卫生诊所违规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经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卫生服务站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包装和容器收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等问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该院遂与职能部门磋商并跟进监督。现职能部门已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部署开展辖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隐患。

保障再生能源项目开工

诸暨市检察院在固废污染专项监督行动中,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谈话等方式,查明一处30余亩地块被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该地块已规划用于再生能源项目建设,非法倾倒既污染周边环境、影响群众生活,也拖慢了项目落地进度。该院依法督促职能部门整改,明确限期清运固废、开展全域整治等要求。经持续跟踪督办,职能部门已完成全部固废清运,并建立网格员巡查、围挡整修等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保障再生能源项目如期开工。

助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嵊州市检察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耕地受损线索,通过实地踏勘、无人机航拍、调取土地现状图等固定证据,查实辖区某村400余平方米农用地被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耕地资源、生态环境遭破坏。该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固废清运、土地复垦、全域排查三项整改要求,并持续跟进督促垃圾清理、覆土复耕、加装护栏等工作,推动受损农用地全面修复,以检察履职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创新机制凝聚保护合力

新昌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开展庭审观摩及庭后普法互动,构建“检察+人大+社会”生态保护共同体,让人大代表参与公益保护,让公众“零距离”学法。同时,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控难题,扎实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科学除治,筑牢森林生态屏障。此外,常态化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公开听证,邀请职能部门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同步推进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


院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本院荣誉
工作报告
检务指南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头条客户端
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区县院链接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