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古城历经6000多年人居史、2500多年建城史,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博物馆”。2019年,《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颁布实施,古城保护迈入专业化、法治化、常态化阶段。为持续加强绍兴古城保护,切实守护珍贵文物资源,近日,越城区检察院联合越城区法院在位于绍兴古城中心的大善寺塔,发布了全市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
该《司法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古城保护实际,清晰界定保护范围涵盖大善寺塔塔身、塔顶、基座、台基、保护标志及周边文物安全直接相关的环境区域,明确规定七项禁止行为以及保护令执行要求等保护规则,为大善寺塔文物保护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法律防线,进一步引导公众提高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和保护意识。
自2017年7月以来,越城区检察院自觉服务党委政府古城保护中心工作,把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与绍兴古城保护相结合,联合市名城办建设绍兴古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立绍兴古城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先后办理了古桥文物、牌坊文物、革命文物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保护、污染侵占浙东运河、古树名木保护等85件涉及绍兴古城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多起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古城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步履坚定,载誉前行。接下来,越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全方位守护绍兴古城生态环境、文物和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