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绍兴市检察机关2026年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经统计,2026年一季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计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0件,其中市检察院6件,占15%;区、县(市)检察院34件,占85%。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深化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