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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洪磊:以人民为中心 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局。近年来,我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多元协同化解等手段,“抓本治源”不断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检察履职方式。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要始终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群众路线。一是依靠人民群众拓展线索来源渠道。通过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联络员”等多种模式,主动对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加强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宣传,畅通涉弱势群体案件线索渠道。二是坚持质效导向,“应听尽听”增强司法公开。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我院创设广泛代表各方群众利益的“村支书听证员库”,邀请检察听证案件相关地的村支书参加,开展听证进家庭、进企业、进村社活动,切实让听证工作走到群众中去。三是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作用。基层检察院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加强与镇村网格员、检察联络员的联系,可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融入镇村共同富裕的大局中,提升“检察+”的共治质效。

第二,融合矛盾化解,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办案质效。检察人员应坚持系统性思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集多元之力,就地化解矛盾,全面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办案质效。一是“支持起诉+信访矛盾化解”。如我院在办理傅某等27人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中发现,案涉公司财产均被公安机关查封,因傅某等人20余万元的劳动报酬未及时申报,导致上述款项未被列入刑事判决涉财部分优先受偿范围,信访矛盾突出。我院依法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并在诸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与公安机关、法院共同制定工作方案,使傅某等27人的劳动报酬支付到位,傅某等人撤回起诉,矛盾纠纷圆满解决,有效化解了信访风险。二是“支持起诉+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短板时,可通过专题会商,向相关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由“法治”转向“自治”,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三是“支持起诉+联合救助”。对内与控申检察等部门完善一体化协作,对外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内外联动,构建多重保护格局。如我院在办理一起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中,通过“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综合帮扶”的办案模式,在双方当事人均存在经济困难的状况下,积极寻求最优解,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着力帮助抚养义务人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其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使申请人更好地实现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疏本清源“文章”。检察机关监督办案,要“跳出案件看治理、穿透案件防未然”。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有效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诸暨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司法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细化了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办案流程、矛盾化解等内容。通过组织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共识。三是数字赋能,提升办案“智治”水平。“数字化”办案模式有效化解了传统办案模式中监督工作碎片化的局面,以点带面,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例如:诸暨市检察院通过数字化办案模式,近三年以来已发现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线索40件,成案33件,通过依法履职,维护了一批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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