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前
整治后
“你们上次来过之后没多久,这条河就大变样,水越来越清,我们住在边上心情也越来越舒畅。”近日,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伟明村村民开心地向回访的检察官诉说着。
今年7月,通过驻治水办检察官联络办公室,绍兴市检察机关在获悉部分河道水污染情况后,立即组织检察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上虞区沥海镇伟明村一条村河长期保洁不到位,水体混浊,水面上漂着很多生活垃圾、浮萍。“河道里散养家禽比较普遍,”上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主任张幸女介绍,“河边的垃圾房清理也不及时,一到雨天垃圾和污水就会被冲进河道。”
据了解,该河道前期已被治水办督办整治,但整治工作一直未到位。上虞区检察院遂于7月25日向沥海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立即组织力量,整治河道水体,整改散养家禽,并完善村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工作。
9月25日,沥海镇政府作出回复。收到检察建议后,沥海镇及时对伟明村全村13个池塘、2500多米河道及小微水体进行整治,清理淤泥800余立方,拆除河道沿线鸭棚70余平米。同时,对村内积存垃圾集中清运,并为每户农户配发垃圾分类桶,积极宣传引导农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与此同时,绍兴市检察机关也对诸暨市店口镇、嵊州市甘霖镇等地受污染河道前往调查取证,发现当地河道存在污水偷排、淤泥堆积、水葫芦泛滥等情况,遂向属地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属地管理部门已根据检察建议积极整改,当地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建的联合监督协作机制,是共同维护绍兴水城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绍兴市治水办(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杨骅表示,“一方面,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周围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实际工作中有了检察机关参与,可以对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更有力的震慑打击。”下一步,绍兴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治水办强化互动,以驻治水办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为载体,通过信息共享、职能互补,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步入常态化机制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