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残疾人证也无法免费乘坐公交车?不久前,残疾人梁某乘坐公交时经历了一次不好的体验。他把这事反映给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很快,相关部门就有了行动。
梁某是湖南人,一直在新昌工作。大部分时间,梁某都是骑电动车出行。两个月前,他偶然一次公交出行,本以为凭残疾人证就可免费乘坐,结果被司机提醒“需要投币”。
一番打听后,梁某得知,在新昌只有出示本地的爱心卡才能免费乘坐公交车,而这个爱心卡也只有本地人可以办理。身为“益心为公”平台的志愿者,梁某立即向新昌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对此,检察官当即走访当地残联、交通局及公交公司等单位了解情况。原来,一直以来,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只有经政府部门审核认定的本县下肢残疾和盲人(一级)残疾人才可免费乘坐公交,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还需凭残疾人证去相关部门办理本地的爱心卡。
“这不仅限缩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范围,还违规增设了残疾人享受权益的条件。”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盲人及重度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就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如何保障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合法权益?为此,新昌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优化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措施。
最终,相关部门达成共识,不仅取消了“需经本地政府部门审核认定免费乘坐资格”的条件,还将免费乘坐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残疾人。如今在新昌,残疾人通过出示残疾人证、爱心卡、刷脸等方式,都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这不仅为新昌县1.4万余名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还让全国残疾人来新昌时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