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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莫让捕网变“法网”
时间:2025-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画眉鸟有着婉转的啼鸣、灵动的身姿,是许多爱鸟者的“心头好”。但请注意,画眉鸟已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猎、圈养或者售卖都将承担法律责任。近日,新昌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捕猎画眉鸟的案件。

2025年5月的一天,温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粘鼠板、画眉鸟音频等工具进入山林,分三次捕获画眉鸟5只,并圈养于宿舍内,听着画眉鸟的叫声自娱自乐。然而鸟鸣声引来警方的关注,后温某被抓获归案,其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温某的行为并非个例。2025年6月,温某及其他5名具有类似行为的非法捕猎者先后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的21只画眉鸟均被送至新昌县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点,经专业人员确认后放归山林。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表示画眉鸟是重要的农林益鸟,对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阐明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社会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使温某等6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该6人均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也将积极承担生态保护责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发现非法捕猎行为立即举报,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鉴于温某等6人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也未造成画眉鸟死亡等严重后果,故依法对6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新昌县检察院在宣告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告知温某等人其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后期仍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接受相应处罚。后检察机关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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