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绍兴平水加油站站长单兵涉嫌贪污一案,由越城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单兵利用担任浙江省石油总公司绍兴分公司下属的平水加油站站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被告人单兵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清退了全部赃款。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