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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08-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浙江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

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暴力、色情敲诈、务工敲诈、强迫消费、碰瓷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比如,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要挟勒索钱财的裸聊敲诈;以网络借贷为名,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网络套路贷;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手段索取债务的软暴力催收;以打假维权为幌子,恶意投诉举报,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恶意索赔;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舆情敲诈;通过造谣诽谤、人肉开盒、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扰乱网络秩序的网络暴力;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向受害人勒索钱财的色情敲诈;故意制造用工矛盾,阻挠施工,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的务工敲诈;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强迫消费;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向受害人勒索赔偿的碰瓷敲诈。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侵吞集体资产、控制公共资源等“村霸”“乡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沙霸”“矿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逞强斗狠、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以及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营商环境等“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

(七)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举报信箱:浙江杭州西湖省府8号省平安办(邮编:310025);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310000

(二)举报电话:057187286707(工作日8:3017:30)。

(三)网络举报:浙江网络举报中心https://www.zjjubao.com/;微信进入“浙江110”小程序,选择“违法犯罪举报控告”栏目,点击“涉黑涉恶举报”提交线索。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关规定给予奖励。



浙江省委政法委

浙江省公安厅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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