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偷走停在马路边轿车 五天后进车主家行窃 这个小年轻利用干扰器疯狂作案
时间:2011-04-25  作者:  新闻来源:越城区院  【字号: | |

    年轻的王某先将停放在马路边的轿车偷走,意外发现车内还有车主家的地址和房门钥匙,于是按图索骥,于五天后直接赶到车主家,利用钥匙打开房门,然后盗走屋内电脑等物品。王某之所以如此嚣张,离不开他手头上的两个干扰器,他疯狂作案主要是满足其玩网络游戏。近日,王某被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王某是安徽人,因沉迷网络游戏,终日于网吧度日,花费了大量精力金钱于游戏之上,后经济拮据,为了能继续他的游戏,他打起了那些有钱车主的主意。去年4月,小伙特地去买了两个电子干扰器,用来干扰车主的遥控锁,从而趁机盗窃。
  
同年624日下午,王某在市区环城西路绍兴中级人民法院附近,不断寻找作案目标。不久后,一辆黑色的别克君越车在马路边停下来,王某打开手中的电子干扰器,假装路人从汽车旁走过。
   
车主下车后,用手按了遥控锁,然后直接走开。由于干扰器的干扰,车子压根就没锁住,王某用手一拉,车门被打开,他立即爬进驾驶室,看到车载屏幕上有“未发现钥匙,请踩刹车点火”的提示,于是他照着上面所说踩了刹车,按了一键启动按钮,没想到车子居然发动了。
  
尽管没有开过车,但王某还是把车子开到附近一小区的停车位上,然后将前后车牌拆下,以免被人发现。在车内,王某发现有3000多元现金、数码相机等物品,还有车主的行驶证、驾驶证等物品。王某不仅将这些物品占为己有,还想开开这辆车,于是把行驶证上车主的照片撕下来,然后贴上自己的照片,并重新塑封好,应付路上被交警检查。
   
五天之后,偷来的钱就花完了,王某突然想到车内有车主家的地址和房门钥匙,于是突发灵感,偷偷地潜入傅某的家中,顺利偷走一台笔记本等物品。
  
此后,王某又利用干扰器,先后两次偷走停放在市区城南凤江路、朝晖路上的轿车内的钱物。不过王某的频发盗窃,很快被警方察觉,并于去年89日落网。

院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本院荣誉
工作报告
检务指南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头条客户端
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区县院链接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