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在市、县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引入速裁法庭、援助律师,前移监督端口,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及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大部署。
为认真贯彻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主动配合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工作,7月28日上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柯桥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举行。柯桥区副区长、柯桥区公安分局局长傅纪明、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昌夫一同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检察官办公室入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柯桥区检察院探索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的积极实践。办公室秉持诉侦双赢理念,将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直接联系的优势,推动检察与公安理念共融、制度共筑、队伍共建、成果共享,积极构建新型检警关系。
此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经过深入调研、协调沟通,制定了《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定位、工作职责、协作配合等内容,以检察官专职常驻模式,深入推动检察官办公室实体化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