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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时分】法治教育进村,检察履职助生态保护
时间:2024-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前不懂法律,为了吃点野味上了被告席,想想真是不应该……”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日,诸暨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将法庭“搬”到东和乡十里坪村文化礼堂,对金某等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诸暨市人大代表、附近村民等50余人到庭旁听。诸暨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向现场群众开展“零距离”法治教育。

东和乡地处诸暨东部地山丘陵区,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各类野生动物活动活跃。2023年1月,金某等三人前往东和乡梅店至浬浦镇廊下一带,使用自己从网上购买零件组装的气枪非法狩猎老角麂、雉鸡、竹鸡及猫头鹰等野生动物数只,随后带回宰杀分食。经审查,涉案动物涵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均承认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金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以案释法,向现场群众发放倡议书并讲解非法狩猎、贩卖、收购野生动物的危害性以及相应法律法规,呼吁群众“爱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

检察官说法:

野生动物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也是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检察官提醒,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杜绝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敬畏自然、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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