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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时分】警惕!这种操作涉嫌犯罪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违法犯罪分子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幌子,通过果蔬团购等名义组建微信群,利用短视频软件引流普通群众入群,表面是投资新手买币卖币赚取差价,实际是犯罪分子利用投资者进行洗钱并取现。近日,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2023年5月初,小张接到前同事小何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最近在网上做买卖虚拟货币的生意,钱很好赚,问小张有没有兴趣加入。对于虚拟货币投资,小张没有接触过,不敢贸然尝试。第二天,小何找到小张,说自己是通过短视频进入到虚拟货币投资的微信群中,这些群有的叫“社区水果蔬菜团购社”,有的叫“超市粮米油果蔬批发群”,群里都是买币卖币的人。见小张还在犹豫,小何提出由他来操作买币卖币,获利两人平分,小张只需提供银行卡收钱取现就行。

“我当时觉得这个钱肯定不是正当合法的,不然他也不会让我来赚并且给我这么高的报酬,但想着由他操作,我只提供账户,应该没什么事。”于是,小张怀着侥幸与试一试的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号给了小何。

不久,短信提示有钱到账,小张根据小何的指示前往银行柜台取现,在分得当天获利后,将剩余的现金交给小何处理。尝到甜头的小张陆续提供了自己的5张银行卡供小何使用,并7次到银行柜台取现40余万元,共获利1800元。但没过多久,小张接到了民警的电话。

2023年8月18日,该案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小何则交由异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检察官说法:

大家不要随意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更不要用自己的支付结算账户替他人接受转移资金。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或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您可能成为“洗钱”环节中的一分子。另外也要避免使用非常规渠道或采取非常态交易进行典当、租赁、投资等,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如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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