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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时分】全程戴口罩、每天换辆车……为何如此取包裹?
时间:2026-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只需跑腿取个包裹,就能轻松到手300元,这样的“好差事”突然找上门,你会拒绝吗?小心,那可能不是什么普通包裹,代人取来或受到法律制裁!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我就是想找个兼职赚点钱,没想到犯罪了。”说起自己的经历,小峰悔不当初。2025年9月的一天,他待业在家时,忽然在某社交软件上收到一条私信:“找兼职,取快递,次结三百”。他动了心,立马就和对方联系,交谈中,得知对方叫阿智,“他告诉我,这份兼职主要就是帮他带人去周边地方取包裹,并答应取一个包裹给我200至300元的好处费。”小峰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在阿智的指引下,小峰带着小天、小楠(均为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去取包裹。根据要求,由小峰负责开车,每天要换一辆车,并全程戴口罩,“阿智会打电话给我,让我们去某地后找个没监控的地方藏起来,再等放包裹的人离开后,就去取这个包裹。”随后,小峰等人拆开包裹,用点钞机清点里面的现金,并拍照向阿智反馈具体金额,再将现金交给对方。

取了几次包裹,小峰察觉到这种行为很不正常,“我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明,应该是和违法犯罪有关,可是我想又不是我骗来的,只是兼职,应该不会有事。”就这样,他在明知所取资金是违法收益的情况下,心存侥幸,伙同他人先后在福建福鼎及浙江温州、义乌、柯桥等地多次协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2025年9月28日,小峰等人在柯桥取包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截至案发,小峰等人参与接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20万余元,非法获利超2000元。目前查获的赃款已发还被害人。

2026年3月,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小峰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取个包裹就能得到几百元的好处费,很难不让人怀疑,包裹里可能有违法犯罪所得,犯罪分子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才寻找“工具人”代取。面对天上掉馅饼,要提高警惕,莫贪图小利。察觉异常后,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保存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等证据,主动报案并如实说明情况。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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