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子烟已走入不少人的视野,这种新潮的消遣方式看似无伤大雅,殊不知许多伪装成潮流单品的“上头电子烟”暗藏毒品真面目,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新昌县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以销售电子烟弹为名,行贩卖毒品之实的案件,被告人肖某付出沉重代价。
肖某常年在KTV工作,身处娱乐场所的他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见到有人吸食各类电子烟。耳濡目染之下,他渐渐放松了警惕,跟风养成了吸食“上头电子烟”的习惯,还带着女友一同吸食。
时间久了,普通电子烟已无法满足肖某追求刺激的心理,为了体验所谓“上头”的快感、寻求更强的感官刺激,他心生歪念,四处打探,私下违规购买了添加依托咪酯成分的特制电子烟弹。事实上,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凭借外观隐蔽、迷惑性极强的特点,悄然混迹于娱乐场所,专门诱导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以身试险,暗藏巨大法律和健康风险。
在吸食体验后,肖某清晰地感知到,这款特殊烟弹具有强烈的致幻、成瘾效果,并非合法商品,而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可是他非但没有悬崖勒马,反而被利益蒙蔽双眼,滋生了非法牟利的歪心思。
此后,肖某利用网络渠道,多次将手中的依托咪酯毒品烟弹加价转售给网友,靠贩卖违禁毒品赚取差价,一步步从吸食毒品者沦为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细致审查,构建完整证据链,认定肖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明知涉案电子烟弹含有依托咪酯毒品成分,仍多次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场盲目追求“新潮刺激”的体验,最终带来铁窗惩戒,他的大好青春就此蒙上污点。
检察官说法
依托咪酯原本是临床医疗专用静脉麻醉药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特殊药品,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凡是掺入的电子烟、烟油、烟弹,均属于新型毒品。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务必认清新型毒品的伪装面目,摒弃猎奇、侥幸心理,坚决不购买、不吸食、不传播。同时切勿参与毒品交易,守住法律底线。如发现涉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