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法律给予符合条件罪犯的一次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宝贵机会,但绝非“无罪释放”,更不能“逍遥法外”。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监督办理一起撤销缓刑案件,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徐某被依法处置。
徐某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按照法律规定,缓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然而,柯桥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现,徐某并未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而是对社区矫正纪律表现出明显的漠视,日常报到、学习培训和公益活动均消极应付,且多次私自外出,被司法局处以训诫和警告后仍屡教不改。
检察官在深入调查后发现,徐某的反常情况远不止表面那么简单,他的社会关系复杂,尤其与多名女性朋友往来频繁,而且他一直从事车辆租赁工作,行踪不易固定。为躲避监管,徐某竟将自己的社区矫正打卡手机留在本地交由朋友代管,外出住宿时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出行时也多由朋友驾车,试图制造“人在本地”的假象。
鉴于徐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且经多次处罚仍不悔改,柯桥区检察院遂督促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撤销徐某的缓刑,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然而此时的徐某却电话不接、微信失联,企图从监管视线中消失。公安机关随即将他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徐某自以为反侦查手段足够高明,能够逍遥法外,但法网终究疏而不漏。很快,警方就锁定了他的活动轨迹,将他成功抓获归案。
“我在潜逃期间看到路上的交警,甚至城管人员、保安人员都会感到害怕。”被抓获时,徐某悔恨地表示,如今才明白没有珍惜缓刑机会是多么愚蠢,潜逃从来不是出路,但后悔已于事无补。
检察官说法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行活动,检察机关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同时,检察官郑重提醒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珍惜高墙外的改造机会,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如实报告活动情况,主动接受教育帮扶。任何企图蒙混过关、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