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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泳池畔,检察官为安全和水质较真
时间:2026-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昨天中午去游泳,下午脸就严重过敏,发痒发干,晚上眼睛开始疼痛发炎,急诊医生说是细菌感染,大概率是游泳导致的!”今年7月,新昌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在网上社交平台刷到这条消息,瞬间警觉,看似寻常的吐槽,背后会不会藏着公共安全隐患?

游泳是群众避暑健身的热门选择,但是,泳池急救人员、设备配备是否规范,水质是否达标,都直接关系群众安全健康。对此,新昌县检察院聚焦社会关切,近期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

7月中旬,承办检察官开展线索初查,梳理辖区经营性游泳场所底数、监管职责、过往隐患问题等基础信息,明确监督重点。为精准摸排真实情况,检察官采取随机突击走访的方式,对几家代表性游泳馆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场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救生人员在岗履职、救生设备配备摆放、场地安全警示标识、日常卫生消杀记录公示等关键环节。

水质好不好,数据说了算。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发现部分游泳场所池水余氯、尿素超标,消杀流程不规范,同时发现场馆普遍存在运营管理松散、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应急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多项隐患。“这些卫生问题极易引发皮肤炎症、眼部过敏、交叉感染等,安全隐患也可能导致溺水事故,这些都损害了公共利益。”检察官介绍。

问题查实后,新昌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程序,固定证据、厘清监管责任,于8月初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限期开展专项整治整改,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迅速落实整改,联合开展游泳场所安全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十余家经营性游泳馆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水质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逐项落实问题整改、补齐管理短板。截至目前,已完成辖区所有经营性游泳场所水质检测全覆盖,水质达标率100%,排查整改各类安全卫生隐患20余处,有效守护群众游泳安全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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